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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固定资产产权注销工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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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

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进行资产的产权注销时,先填写«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资产使用部门的主任、保管人和主管院长、设备科或后勤部门主任、相关技术鉴定人员,以及国资办主任依次签字确认后,将报废资产交予国资办库管处签收。

2、国资办审核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对资产使用部门填写的资产报废单内容进行审核,包括:报废单申请时间;申请产权注销部门与产权所属部门是否一致;产权的名称、编号、金额是否据实填写;补充产权的分类及折旧;签字是否齐全;产权是否重复注销。审核不通过的退予职能部门,待资料补充完整后重新交予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

3财务部审核

将审核无误的报废单经国资办签字确认后交与财务部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财务部主任及记账签字确认。

4、产权注销

财务部签字确认后,由国资办先行对审核无误的产权做实物账注销处理,后交予财务部做对相应的财务账注销。当月注销完成后国资办固定资产账与财务部资产总账核对(包括分类、原值和折旧),确保账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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