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保证医院领导干部能够先学、学深,指导和推动全院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保障以正确的理论指导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实践,参照西安交通大学有关规定,特制定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院党委中心学习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宣传部负责人担任秘书。
二、人员分组及构成:院党委中心学习组分为两组。第一组由院领导、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委各部门及医院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第二组由各支部书记、各临床医技科室、各职能部门正职负责人组成。
三、学习形式及时间安排:
1、党委中心学习组成员以自学为主,第一组每月集中学习两次,学习内容和时间,遵照“校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安排执行;
2、院党委中心学习组第二组的集中学习每学期集中两次,或根据需要安排和第一组合并进行,具体学习形式及时间由宣传部安排通知。
四、学习要求
1、院党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时间为每月第二周的周二下午,学习地点或时间变化,届时由宣传部通知;
2、请中心学习组成员按照具体时间安排,调整好自己的工作,保证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的出勤率;
3、党委中心学习组成员,一定要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自觉地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同时必须组织好本部门、本科室的理论学习。努力通过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在思想认识上真正有所提高,在思路和眼界上真正有所开阔,真正体会到理论学习对一个干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增强各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理论的自觉性。
五、请假制度:各中心学习组的成员要妥善安排好工作,积极参加学习,尽量不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向党委中心学习组组长请假。
六、学习记录:每次学习的中心发言人,必须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学习结束后交中心学习组秘书。中心学习组秘书每半年应将收齐的发言提纲交党委宣传部备案。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委员会
2002年5月21日
2004年2月23日根据党发2004[10]号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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