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官一行前来我院调研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官一行前来我院调研
2月15日下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副主任王连生,新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刚,新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高更生、立案庭庭长赵惠玲及民一庭、立案庭的审判长和审判员等一行9人就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前来我院进行调研。我院副院长高亚出席,医院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保卫部、心内科、神经内科、普外科、小儿外科、神经外科、耳鼻咽喉科、妇产科、急诊科、干部四病区等科室负责人和我院法律顾问参加。在整整一个下午的交流座谈期间,双方就医疗案件及医疗纠纷的防范处理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
高亚副院长代表我院对市、区法官们一行来我院调研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市、区法院长期以来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高副院长说,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和病人维权意识的增强,寻求解决医疗纠纷的新途径也成为医院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由于诊疗过程中并发症、医疗意外的不可避免和在并发症治疗中病人费用的增加,加上病人对治疗的期望值过高和治疗结果的难以如愿,都给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带来外界所难以理解的困惑,也给医院的发展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希望法官们就医院碰到的这些问题给予实际指导,为我院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吴刚副院长说,本次来二附院进行调研,主要是对近年来的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进行介绍和原因分析,以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他希望我院对法院在审理医疗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法院更好地开展工作。
王连生副主任、高更生庭长、赵惠玲庭长及与会法官先后讲话和发言,从医疗纠纷案件发生的客观原因、患方及医方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对法院处理该类案件依据的法律、程序及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对医疗纠纷技术鉴定、赔偿标准法律、涉及并发症的处理等进行了介绍。认为医患纠纷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医疗案件对法院审理来说也比较棘手。随着国家《侵权责任法》的实施,患者维权意识、经济意识的增强和诊疗期间的期望值过高,一些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不实报道等,加之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不足,都会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发生起到一定的作用。由于此类案件的审理涉及到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的鉴定,而鉴定则涉及到医疗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要防范医疗纠纷案件的发生,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一定要依法行医,遵守诊疗规范,加强责任心,全心全意做好工作;要对病人进行充分的告知,对其病情、进展和潜在的风险及时进行沟通,征得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对于作为鉴定过程中极为重要的证据——住院病历,书写一定要及时、准确、全面,要做好病历保全工作,防止丢失,以免给医学鉴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医务人员一定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杜绝医疗过错和失误的发生。
与会的我院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就日常医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交流,就《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患者实名制、告知义务的程度等具体问题的处理与对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我院法律顾问也就日常代理事务做了发言。
高亚副院长最后对各位法官们的讲话和发言表示感谢。指出在座法官们对我院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减少和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提出了切合实际且非常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对加强我院各级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和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相关问题的能力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我院一定按照这些意见和建议做好实际工作,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做出贡献。